2017年8月28日
2027年8月27日
陈财行〔2017〕81号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委、办、局及人民团体,驻旗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陈巴尔虎旗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差旅费住宿标准的通知》(呼财行〔2017〕285号),综合考虑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经财政局会议通过,现印发《陈巴尔虎旗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编号为CGS-2017-0001),请遵照执行。
陈巴尔虎旗财政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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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1639291086.doc
20191017163930738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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