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旗民委)是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陈巴尔虎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旗委统战部领导。
主要职责:旗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陈巴尔虎旗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旗民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等。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行政审批综合楼(政府南楼)3楼西侧317室
邮箱编码:02150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二)民族团结促进股
主要职责:承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谋划和协调推动工作等。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行政审批综合楼(政府南楼)3楼西侧325室
(三)共同发展股。
主要职责:参与协调推动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资金管理等。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行政审批综合楼(政府南楼)3楼西侧323室
(四)民族语言文字和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承办民族成份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工作等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行政审批综合楼(政府南楼)3楼西侧327室
单位负责人:婧婧
工作电话:0470-6717244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