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司法行政系统内设9个股室,分别为法治综合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科技信息化股、综合督察办公室(政工办公室),办公室。设旗委依法治旗办秘书股,承担旗委依法治旗办日常工作。7个基层司法所,2个三级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政法专项编制34名,实有33人。领导班子职数4名。法律援助中心编制8名,在编5人。公证处现有编制6名,在编6人。社区民生志愿者7名。全旗共有3家律师事务所、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
主要负责人:彩霞 ;工作电话:0470-6711668
办公室主任:其木格;工作电话:0470-6711066
法治综合股股长: 乌云嘎 ;工作电话:0470-6711160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海日;工作电话:0470-6712606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敏锐;工作电话:0470-6711789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道仁图雅;工作电话:0470-6714148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鄂利辉;工作电话:0470-6718148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杜玉春;工作电话:0470-6711989
科技信息化股负责人:王青松;工作电话:0470-6712616
综合督察办公室负责人:希茹;工作电话:0470-6711815
依法治旗办负责人:乌云娜;工作电话:0470-6711989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吕海军;工作电话:0470-6715148
公证处负责人:乌兰;工作电话:0470-6716148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档案信息综合楼二楼东侧
邮政编码:02150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旗司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二)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旗。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三)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各苏木镇政府、旗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全旗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其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旗政府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旗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工作及律师的执业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七)负责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综合督察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全旗司法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权益。
(八)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财务保障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十)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