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医疗保障局(简称旗医保局)是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旗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份挂牌,旗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旗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统筹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全旗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全旗医保目录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负责全旗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的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全旗医保监管工作。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旗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九)职能转变。旗医保局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信访、保密、机要、档案、统计、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基金监管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通讯地址: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日格勒西街16号
邮政编码:021500
工作电话: 0470-6718793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 巴拉
下属机构
(一)医疗保险中心。
陈巴尔虎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陈巴尔虎旗医疗保障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
(2)承担旗本级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核定、业务经办、基金征缴和稽核等事务性工作。
(3)落实全旗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全旗医保基金收支核算工作。
(4)承担全旗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5)开展旗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协议管理工作。
(6)协助开展全旗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监督和违规事项处理等工作。
(7)开展医药服务、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2)财务股。负责全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上解工作;承担旗本级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收支核算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旗本级医疗救助金、“两定”机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相关工作。
(3)医疗保险股。承担旗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服务协议签订、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旗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三个目录”的维护工作;协助开展经办业务内控稽核工作。
(4)费用核销股。负责旗本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费用核销及票据审核等相关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工作;承担旗本级职工、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经办和商业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费用核销工作。
(5)网络信息征缴股。负责全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数据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收费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旗本级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破产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核定和参保缴费工作。
(二)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陈巴尔虎旗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为陈巴尔虎旗医疗保障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一)承担旗医疗保障局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全旗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三)承担国家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的测算工作。
(四)承担全旗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监测,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复核等工作;负责全旗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配送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日格勒西街16号
邮编:021500
电话:0470-6718793
工作时间:9:00—12:00
14:00—17:00
负 责 人: 巴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