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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及时过户会有什么风险?

阅读次数: 9241 信息来源: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1-0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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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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